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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船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4-2015学年度)
发布时间:20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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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48号)要求,现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进行发布。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由学校各单位、部门提供,统计期限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一、概述

本学年度,学校继续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拓渠道、建平台、抓重点”的方式,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工作透明度,提升了学校管理服务水平,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拓渠道

学院将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对校园网及时进行了改版,增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强化了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加强了新闻中心、招生就业、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专题网站、网站专栏的建设,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深入了解学院的各类信息。将校务管理、人才培养、学生工作等网站(或专栏)作为对内信息公开的重要网络平台,有效保证了校内信息公开的范围。

随着新媒体应用的不断广泛深入,学院宣传部、学工部、招生就业指导处等部门分别代表学院开通了学院微博、学生工作微博及招生就业工作微博。党委组织部、院人事处分别开通了中层干部QQ群和教工QQ群,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的渠道。

学院通过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及教代会、校情通报会、座谈会、调研会等各类会议,对学院的重大决策集思广益,实行民主决策。学院重要政策文件出台前,均在全校各层面召开座谈会、调研会,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实行决策过程公开。2015年2月,学院召开了“武汉船院四届一次教代会、工代会”。在会上,教职工代表听取了学院工作报告、学院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在广泛征求教职工代表对学院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武汉船院四届一次“两代会”代表建议落实方案》,并由院工会组织部分教代会代表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及时公开信息。学院坚持校情通报制度、学院月度重点工作信息发布制度、学院重点工作及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制度、学院领导周活动安排通报等制度。学院还综合利用校园广播、院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开信息。

此外,学院还将校长信箱同时设为信息公开意见箱,在校园网上公开,以及时听取广大师生及社会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平台

1.制定了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教育部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契机,认真梳理学校信息公开有关内容,研究制定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2.加强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整合学校网络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学校校园网升级改造的时机,组建了武汉船院信息公开网,为学院的信息公开搭建了公开平台。

(三)抓重点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的重点是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的公开。包括招生信息中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和违规事件查处等;财务信息公开方面重点是预算决算、依法依规做好财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等。 此外,我们抓好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专项工作年度报告的信息公开。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干部人事任免、教师职称评定、财务管理、基建、大宗物资采购与招投标、招生就业与教师招聘、学生评奖评优等事项,均及时公布每个环节、每个阶段的信息。认真抓好专项工作年度报告。《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5)》,已在学院网站“质量管理”上公开了。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4-2015学年,我院主动公开信息5000余条。其中,校园网通过“校园要闻”和“综合报道”的形式发布信息852条,访问量达153360次,通过校园广播播报新闻3218条,校报发刊17期,通过文件形式主动公开信息221条,通过信息电子屏主动公开信息438条。

一学年来,召开全校教代会1次,校情通报会1次。发放校情通报文字资料2期,印发党委文件44份,行政文件39份,学院级会议纪要16份。学院召开院长办公会28次,讨论专题90项。召开各类座谈会、报告会9次。主动向上级报送重大事项报告28件。通过会议渠道及文件资料面向全校及时主动发布学院岗位设置、全员聘用、职称评聘、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等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处理回复师生员工各类意见、建议15件。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学校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新特点和新要求,积极探索信息传播的新渠道和新形式,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与现代传播体系有机结合,一方面,继续通过主页、信息公开专题网、部门和二级单位网页、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的校情通报会等传统阵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另一方面,针对离退休教职工的特点,每年学院教代会报告均邀请离退休教职工代表参加,学院各种重大信息均要求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及时主动传达。

(三)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数据等。

3.学院公共资源信息。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公开学院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信息与图书藏量。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学校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新教师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工作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5.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院面向全国25个省市招生,涉及36个招生专业及方向。经各省市教育厅审批,我院初始招生计划4700人,实际录取5919人,报到5386人。在整个招生过程中,我院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招生录取原则,严格实行阳光招生,不违规招录一名考生,招生录取过程面向社会全程公开,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学院2015年招生计划在教育部招生来源管理系统(https://pzjh.chsi.com.cn/)中进行编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招生科类、学制、学费逐条进行编制,并通过各省市招生考试部门统一对外发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zb.wspc.edu.cn/zs/index.jsp。学院2015年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专业计划在在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对社会公布;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湖北省机械类、电子类、会计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方案,考试大纲和招生计划在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对社会公布。

(二)招生信息发布

学院招生宣传资料内容全部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同时,学院还通过武汉晨报、腾讯传媒、湖北卫视、湖北经视、湖北教育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发布招生宣传信息。

(三)招生录取

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在教育部高校阳光招生工程制定平台的“阳光高考”(http://gaokao.chsi.com.cn)统一发布。录取过程中,学院严格按照招生章程发布内容,遵循平行志愿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录取,遵循考生专业志愿1-6的排序的原则。不违规超录一名考生、未经考生允许,不随意调换考生录取专业、不随意收取除正常学费以外的费用、录取不结束不发通知书等等。学院在整个招生录取期间,对外设立了举报箱和申诉电话:027-84803850,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四)申诉、重大事件违规处理

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学院参照国家招生考试相关文件政策执行。由院纪委办、监审处负责接待外界来电来信来访,认真对待招生过程中的每一个申诉,给考生家长满意答复。

(五)新生资格复查

学院严格按照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新生资格资格审查文件精神要求,对新生全面开展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要求每位考生认真如实填写《2015年新生资格审查表》,并对照全国录取系统中的电子档案信息逐一进行核查,对发现的冒名顶替嫌疑对象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六)自主招生工作及考试加分工作

学院根据湖北省2015年招办工作安排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招生计划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及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规则及考试办法报湖北省教育厅,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考试实施及录取在学院纪委监察部门指导下开展,录取结果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公示。录取中严格根据考试成绩执行,无加分项。

此外,在继续教育招生方面,我们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区、市)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对我校成人专科招生计划进行编制上报,发布《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成人专科招生简章》,同时公布有关办公室投诉、咨询电话,方便学员、学生及家长咨询;按照省招办规定的程序通过阳光招生平台进行录取。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规定(试行)》( 武船院发[2012]40号)及《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每年9月份学院下发编制下年度预算的通知,对于重大项目的申报,在主管领导的主持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论证,并由职能部门负责写出书面论证报告,然后按相应工作程序报请院长办公会进行讨论决定。根据学院下年度重大项目,分析当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学院收入及省财政资金拨付等情况,编制下年度学院综合预算方案提交学院党委会讨论。

学院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向学院“两代会”报告,向全院公开。学院所有收费项目严格依照省物价局文件执行,并将收费标准及依据在校园网公布,在收费处公示,在新生入学通知单中告知。学院有关财务政策、办事流程、财务信息等均在校园网、公示栏公示。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4-2015学年度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减免情况。

六、学校师生及社会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我院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一学年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没有收到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投诉、举报的材料。

七、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学年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各基层单位(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还不平衡、不够规范,公开信息的主动性不够;有的单位部门还存在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查询不太方便的问题;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和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落实。

今后,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针对存在的不足加以改进和提高,稳步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入开展。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学院信息公开专题网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积极推动新媒体建设,提高信息收集、发布和检索的效率,为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服务。

(二)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学院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按照信息公开清单,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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