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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校情通报
发布时间:201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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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网站群及手机门户上线情况

一、学校网站群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1.学校门户网站从3月开始进入近二个月的试运行阶段,对站内各栏目和子网站进行了反复修订和完善,按计划已于5月20日正式并网上线。

2.考虑到全校师生对新网站有一个适应过程,我们目前采取新旧网站并行模式,在新网站内专门设置了一个旧网站进入端口,方便老师查阅相关信息。宣传部在新旧网站上同步发布信息。

3.二级网站修改工作基本完成,网站的账号和密码已经给各二级网站管理员。目前正在做内容迁移。

4.召开了二级网站管理员培训会,从技术到管理进行了全面培训。并安排了手机门户网站应用推广工作。

5.手机网站已经建设完成。学校对外招生宣传资料上全部印上了印刷手机网站二维码,方便考生通过手机直接查阅学校的招生信息。校内主要是通过学校的教职工工作QQ群和学生班级QQ进行推广扩大学校影响。

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工作

1.门户网站需要进一步优化。

2.二级网站还存在一些技术上需要解决的问题。

3.各网站管理员需要进一步熟悉网站的管理流程,提高上稿质量和效率。

4.尽快丰富站群内所有网站的信息内容。

5.服务学校招生等各项工作需要,不断丰富手机网站的内容。

2015年学院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准备情况

一、承办赛项:船舶主机和轴系安装

该赛项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开赛的98个赛项之一,又是湖北省第一次承办的全国大赛赛项。6月17日---6月19日比赛。

2月16日制定赛项组织工作方案;

3月12日完成湖北分赛区和承办校申报工作,省教育厅同意组建分赛区组委会、分赛区执委会、赛项执委会、赛项执委会办公室等组织机构建设,并给予200万元专项资金补贴;

3月20日完成赛项专家组推荐工作,共推荐专家10名,其中普通本科院校专家5名、行业企业专家5名;

3月25日完成赛项规程编制工作;

4月20日完成赛项裁判、仲裁、组织保障组推荐与报名;

4月24日完成预报名工作;

5月8日完成赛项设备及配件采购、加工、制造、安装;

5月10日完成赛项赛场环境建设、改造,监控系统安装

5月11日完成赛场文化环境建设招标工作;

5月12日完成赛项赛题编制评审;

5月15日完成赛项说明会;

5月8日---5月15日同期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动力学院组织赛项训练。

二、参加赛项

1.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已经选拔组织选手进行赛前准备,项目负责人:黄邦彦,比赛地---天津。

2.全国航海技能大比武。

国家海事局、全国海员工会主办,全国25所高校参加(含本科院校),每队12人,6月25日---7月1日在浙江舟山举行,动力工程学院组织参赛,正在进行训练,项目负责人:彭立新。

3.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5月19日教务处开会布置,拟参加高职组3个赛项,经校内预选后,首先参加湖北省预赛。湖北省预赛组织时间尚未确定,教务处要求参照2014年时间结点,校内准备工作6月完成,准备参加6月底---7月的省级预赛。

 

目前学院师资情况及中长期规划

2015年1月,学校出台了《关于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武船院党发〔2015〕4号),对学校今后一段时期关于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及主要措施等提出了若干意见。

一、新进教师条件

学校新进专任教师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等级证书的实验实训人员的招聘条件一般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招聘条件在当年招聘中经湖北省人社厅审核后予以确定。

二、招聘办法及专业要求

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均应参加公开招聘,公开招聘计划中经申请和批准,对部分紧缺急需的专业教学人员可采取专项公开招聘的形式。

三、2015年公开招聘情况

学校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经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湖北省人社厅审核,2015年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其中专项公开招聘3名专任教师(汽车、结构工程、焊接),公开招聘21名。

拟计划公开招聘的24名中,其中招聘专任教师8名(研究生学历),实验实训相关专业教学人员4名(大专及以上学历,技师等级证书),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人员5名(均要求研究生学历;辅导员不限专业,但在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背景的优先),相关单位部门的专业技术岗位7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条件经省人社厅审核后已正式对社会进行了公告。据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统计数据,我院公开招聘的21个岗位共有555人报考、审核通过505人、缴费考试340人。下一步学院将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公开招聘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规定开展面试和人员聘用等相关工作。

四、学校人员现状及中长期规划

学校现有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664人,离退休人员811人。在职在岗人员中一线专任教师205人,实验实训实习指导(C类)人员68人。

根据《关于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武船院党发〔2015〕4号)文件,以在校生规模14000人为主要参照指标,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总量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控制:(1)外聘教师的比例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20%;(2)教师(实验实训教学人员)占教职工比例达到70%;(3)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占教职工比例控制在教职工数的15%以内;(4)服务人员占教职工比例控制在15%以内。

根据《关于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武船院党发〔2015〕4号),学校每年计划引进与专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任教师20名左右,其中,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不少于85%。专任教师应届毕业生应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有实践工作经历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学院今年基建工作情况

一、以改善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为目标,做好校园供电增容工程建设,实施学生宿舍空调安装工程。目前供电增容施工图设计已完成,正在供电公司审核中。空调采购工程进入招投标实施中,5月20日招标完成。汉钢雅苑学生公寓空调安装工程已协调完成,与学院同步实施。

二、校园供水改造工程负压设备招标工作于3月26日启动,5月20日完成招标工作。施工图纸已完成,拟在6月初对供水工程实施招标。

三、汽车工程实训中心和焊接工程实训中心设计图纸全部完成,正在预算编制中,6月中旬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

四、学院档案室实施“办公室、阅览室、库房”三分开,按档案规范化“优秀”标准实施维修改造,该项目在5月10日验收交用。

五、完成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改造工程,对墙面粘贴壁纸、地面复合地板铺贴,改造面积221.24平方米。创造温馨、清新的心理咨询环境。

六、实施轮机中心“船舶主机和轴系安装”大赛场地墙面乳胶漆涂刷、地面清理、水电安装更换、卫生间维修、轮机中心场外环境整治等工程。该项目在5月25日前完成。为大赛创造良好的场地环境。

 

2015年学院招生情况

一、招生方案

2015年我院拟招生36个专业,招生计划4700人,其中技能高考招生300人,单独招生800人。

二、招生形势

我院今年在全国25个省(市)进行招生。湖北省2015年高考报名人数约为36.8万人,比去年减少3.5万人,下降率约8.6%。这意味着,我省高考报名人数自2008年以来,已连续七年下降,今年下降幅度居历年之首。全省共有3.6万人报考艺术类专业,比去年减少5581人,下降率13.3%。

三、招生政策

1.合并录取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将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合并。湖北省除艺术本科(一)外,所有批次、所有科类全部实行平行志愿。

2.调整高考加分政策。

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精神,从2015年起,湖北省对以下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

(1)调整农村独女加分分值。继续保留农村独女报考湖北省省属院校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

(2)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加分对象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湖北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与其他民族考生同等条件时,可优先录取。

(3)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

(4)取消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考生报考当地省属院校,神农架林区考生报考恩施州、宜昌市和十堰市省属院校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政策。

3.高职院校进行多元互动录取试点。

2015年,高职高专分两段录取,两段采取不同的录取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有高职高专招生计划的高校,在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二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湖北省属高校经自愿申请同意后,进行多元互动录取试点,录取分数线由高校自主确定,报省招办审核备案后集中公布。在多元互动录取期间,考生在填报志愿后,可以查看自己在所填报院校中的排名,如果排名超出该校计划数,可以及时调整自己的志愿,选择其它学校填报。

4.开展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

2015年起,湖北省选择部分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为试点院校之一)。

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学生,通过普通高考高职高专批次招生录取后,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3年。在3年学习期间,试点高职院校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3年学习期满,学生经考核测试合格后,进入普通本科学习2年。5年学习期间,由参与合作培养试点的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共同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相衔接贯通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系统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

2015年,湖北省不再组织“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统考)”,中职毕业生升学主要参加技能高考和高职院校单招。

5.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

从2015年起教育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湖北省对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当地考生)、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当地考生)、三峡电力职业学院(面向当地考生)等8所省属高校不再安排5%自主招生计划。

四、学院单独招生

1.报名数据。

我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至2015年3月6日。全省共计305所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1278名应、往届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其中,普通高考生报名人数为687人,占报名总人数的53.76%;中职生报名人数为591人,占报名总人数的46.24%。

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分专业报名人数统计表

专业名称

生源

类型

科类性质

计划数

报名数

激光加工技术

普高

文理兼收

100

231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普高

文理兼收

100

212

酒店管理

普高

文理兼收

100

244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中职

相同、相近专业

100

125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中职

相同、相近专业

150

99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中职

相同、相近专业

150

197

激光加工技术

中职

相同、相近专业

100

89

游艇设计与制造

中职

相同、相近专业

100

81

合计

900

1278

2.拟录取情况。

根据省招办单独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要求,结合我省中职和高中教育及教学实际情况,以及我院各单独招生专业的特色和选拔人才标准,拟定2015年单独招生拟录取计划。

2015年单独招生考生拟录取计划表

专业名称

生源

类型

计划数

考试

人数

拟录

取数

分数线

拟录

取率

激光加工技术

普高

100

210

146

386

69.52%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普高

100

155

109

386

70.32%

酒店管理

普高

100

207

144

386

69.57%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中职

100

81

71

268.8

87.65%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中职

150

91

82

388

90.11%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中职

150

165

128

292.7

77.58%

激光加工技术

中职

100

76

61

436.8

80.26%

游艇设计与制造

中职

100

73

59

405.9

80.82%

合计

900

1058

800

75.61%

五、湖北省技能高考情况

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机械类、电子类、会计专业统一技能操作考试的报名工作从2015年2月16日开始接收报名,截至2015年3月29日。会计专业考试时间为2015年4月11日-12日,电子类考试时间为4月18日-20日,机械类考试时间为4月18日-24日。

全省共计134所中职院校的8649名应往届中职生进行报名。其中,缴费人数为8526人,占报名人数的98.58%。

参加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统一技能操作考试机械类车工考生为1227人,机械类钳工考生为1753人,机械类铣工考生为42人;电子类电子装配考生为1465人,电子类维修电工考生为869人;会计专业考生为3170人。

六、我院与其它本科学校3+2直通的进展情况

按照湖北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湖北省已经批准我院武汉轻工大学的物流管理专业(35人),湖北理工学院的模具设计与制造(70人)和武汉商学院的酒店管理专业(35人)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2015届毕业生就业情况

一、就业情况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5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5月13日,总体就业率为92.99%。

二、就业质量情况

1.毕业生就业所在省份分布情况如下表:

毕业生就业所在省份

所在省份就业人数

就业

比例

毕业生就业所在省份

所在省份就业人数

就业

比例

湖北

2125

46.41%

广西

19

0.41%

广东

1019

22.25%

江西

18

0.39%

上海

260

5.68%

河南

14

0.31%

江苏

207

4.52%

甘肃

9

0.20%

浙江

188

4.11%

湖南

8

0.17%

福建

159

3.47%

云南

8

0.17%

北京

42

0.92%

陕西

6

0.13%

天津

30

0.66%

四川

6

0.13%

安徽

29

0.63%

山西

2

0.04%

山东

29

0.63%

海南

1

0.02%

重庆

29

0.63%

黑龙江

1

0.02%

河北

28

0.61%

新疆

1

0.02%

辽宁

20

0.44%

--

--

--

说明:就业比例=所在省份就业人数÷毕业生总人数(统计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

2.毕业生就业单位性质情况如下表:

毕业生就业

单位性质

就业人数

就业比例

其他企业

3043

66.46%

国有企业

881

19.24%

三资企业

248

5.42%

其他事业单位

56

1.22%

科研设计单位

11

0.24%

医疗卫生单位

10

0.22%

中初教育

9

0.20%

说明:就业比例=就业人数÷毕业生总人数(统计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

3.毕业生就业单位行业隶属情况如下表:

毕业生就业单位隶属行业

就业人数

就业比例

制造业

2289

49.9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16

20.00%

建筑业

194

4.24%

住宿和餐饮业

185

4.0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73

3.7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5

3.1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4

1.8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4

1.62%

房地产业

68

1.49%

卫生和社会工作

48

1.05%

金融业

45

0.98%

教育

37

0.81%

说明:就业比例=就业人数÷毕业生总人数(统计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

4.毕业生目前工作单位的转正月薪酬情况如下表:

转正月薪酬情况

毕业生选择人数

比例

1500元以内

196

6.20%

1500-2000元

549

17.37%

2000-2500元

899

28.45%

2500-3000元

743

23.51%

3000以上

762

24.11%

说明:由于该项问卷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表中数据信息内容为已参与调查毕业生人数,非毕业生总数。比例=毕业生选择人数÷已参与调查毕业生人数(统计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

5.毕业生现在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对口情况如下表:

专业对口情况

毕业生选择人数

比例

完全相关

763

24.15%

较相关

1361

43.07%

较不相关

607

19.21%

完全不相关

418

13.23%

说明:由于该项问卷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表中数据信息内容为已参与调查毕业生人数,非毕业生总数。比例=毕业生选择人数÷已参与调查毕业生人数(统计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

6.毕业生对现在从事工作是否感到满意情况如下表:

工作岗位满意度

毕业生选择人数

比例

非常满意

369

11.68%

比较满意

2002

63.35%

不太满意

721

22.82%

很不满意

55

1.74%

说明:由于该项问卷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表中数据信息内容为已参与调查毕业生人数,非毕业生总数。比例=毕业生选择人数÷已参与调查毕业生人数(统计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

三、校园招聘组织情况

截止2015年5月13日,我院共计为2015届毕业生举办招聘会442场。到校招聘企业情况如下表:

到校招聘企业类型

数量

船舶航海行业企业

115

机械电子行业企业

139

经管类企业

189

其中中小型招聘会

7

合计

442

学院目前专套本(自考本科)情况

按照省教育考试院2015年3号文件的精神,我院今年仍然与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大学、武汉轻工大学4个主考院校合作,以衔接教育学校的身份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的有关工作。

按照省自考办的通知要求,今年专本衔接教育春季招生报名注册工作在5月18日结束。经继续教育学院和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的努力,今年专本衔接教育春季招生报名注册人数为80人,具体分布如下:

武汉大学

理工大学

湖北大学

轻工大学

合计

机械学院

9

9

动力学院

1

1

船海学院

16

16

电气学院

5

13

18

经管学院

12

24

36

合计

12

55

13

80

需要说明的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的招生工作每年进行2次,春季招生作为补充,招生工作的重点是在秋季。

 

事业单位养老统筹工作政策精神

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

目前,湖北省相关的操作细则文件还没有下发,届时学院将按照国家政策和湖北省的具体细则规定,根据湖北省的统一部署及时跟进。

 

 

学院在提高教职工的待遇方面具体举措

2014年11月,湖北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4〕48号),决定调整在汉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准线及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

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冻结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的增长,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

鉴于国办发〔2015〕3号文件要求及目前湖北省针对国办发〔2015〕3号的实施细则文件还没有下发,届时学院将按照国家政策和湖北省的具体实施细则精神及时跟进,研究修订院内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严格按上述两个文件精神的一并实施。

 

教职工及特保儿医药费报销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武船院发〔2011〕30号)精神,教职工及特保儿校外医药费报销的规定如下:

一、校外门诊病人需在就诊后两周内持发票原件、转诊单、病历、双处方(或药品清单)、各种检查报告单到医务所审核签字。住院病人在出院后两周内持发票原件、转诊单、门诊病历、住院总清单、出院小结到医务所审核签字。

医疗费审批额度权限:

1.5000元内:医务所所长;

2.5000---20000元内:医务所所长、分管院领导;

3.20000---50000元内:医务所所长、分管院领导、分管财务院领导;

4.50000元及以上:医务所所长、分管院领导、分管财务院领导、院长。

二、若报销资料不全,需经院公费医疗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销,其自费比例增加10%。

三、享受学院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办理了医疗保险的,先由保险公司理赔,若理赔金额达到或超过应自费的金额,剩余费用全额报销(持保险公司理赔相关票证办理)。否则,按学院规定报销医药费。

四、医药费报销时间:校外就诊的住院医药费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限额);校外就诊的门诊医药费每学期报销一次。

五、独生子女未满16周岁的教职工,每人每年发给150元的独生子女医疗费。独生子女医药费不再报销。

 

 

社区拆迁征收工作的进展情况

汉阳区船院片房屋征收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5月6日学院主管该项目工作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受区统筹办和街道办的邀请一同前往古田街办事处,学习了古田街内燃机宿舍片房屋征收工作经验,并就征收工作进行了交流,会后汉阳区统筹办和街道办领导纷纷表示对船院片房屋征收工作将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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