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武船院发〔2016〕31号 签发人:魏少峰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办公用品购置和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学院办公用品的购置与使用,本着集中管理、集中采购、合理配置办公资源和节约办公经费的原则,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和办公用品分类
1.本办法适用于全院所有部门办公用品的购置和使用,后勤服务集团用于学生的办公用品(如拖把、抹布等)和学院科研项目中的科研经费除外。
2.办公用品分为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和消耗性办公用品。
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包括:计算器、电话机、订书机、打孔机、剪刀、纸刀、白板、U盘、移动硬盘、键盘、鼠标、电热水器、文件柜、文件架等。
消耗性办公用品包括:笔记本、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胶水、复写纸、钉书钉、笔芯、墨盒、复印纸、传真纸、水性笔、白板笔、记号笔、毛笔、硒鼓、文件夹、文件盒、文件袋、长尾夹、软抄、卫生纸、纸杯、胶棒、胶带、证书、证件、卫生用品等。
二、办公用品的采购与管理
1.学院办公用品购置按学院招标管理办法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办公用品供货商和价格。
2.对办公用品的购买各部门与图书信息中心齐抓共管,严格执行办公用品购置的审核制度。
3.每学期开学初,学院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办公用品采购清单(见附件1)集中采购所需的日常办公用品,并安排供货商统一配送。在购置办公用品时原则上按合同价格执行,其他人员不得私自购买。
4.除学期初外,学院各部门若临时需要购买办公用品,须拟定办公用品采购清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由图书信息中心,图书信息中心安排统一采购。
5.在购买的办公用品供货商无法提供时,须拟定办公用品采购清单和办公用品特殊情况采购说明(见附件2),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后报送图书信息中心,图书信息中心审核后方可采购。
6.学院基于节约的原则,如发现供货商提供的同类商品的合同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时,可拟定办公用品采购清单和办公用品特殊情况采购说明,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报送图书信息中心,图书信息中心审核后方可采购。
7.购买单价5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耗材和移动硬盘等除外),购置后使用部门需要按照要求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8.已发放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原则上不再增补,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损毁原物以旧换新,杜绝虚报冒领。如人为损坏或遗失由个人负责赔偿。
三、办公用品的监管和报销程序
1.为了保障学院购置办公用品的质量,在图书信息中心设立办公用品样品存放室,用来监管供货商提供的办公用品质量。
2.办公用品报销由图书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其它部门不得私自报销。报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学期的学期初和学期末。
3.办公用品报销凭证应包括发票、办公用品购置明细(包括:名称、单价、数量、总价)。使用单位(部门)负责人在购置明细上审核签字(公章),图书信息中心负责人在发票上审核签字。
四、附则
1.本办法由图书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与上级有关新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办公用品采购清单
附件2:办公用品采购情况说明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14日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印发 |
发电子文 共印5份
附件1:办公用品采购清单
序号 |
办公用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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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签字: 日期: |
审核意见 |
签字: 日期: (部门公章) |
附件2:办公用品特殊情况采购说明
(特殊原因说明) |
使用部门 |
签字: 日期: (部门公章)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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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签字: 日期: (部门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