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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船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6-2017学年度)
发布时间: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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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要求,根据学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依据校内各部门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学院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发布。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期限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一、概述

本学年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借助省委巡视的时机,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对照清单内容,及时准确地公开每项信息,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

学院将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对校园网及时进行了改版升级,增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强化了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加强了新闻中心、招生就业、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专题网站、网站专栏的建设。学院二级单位(部门)均建立了二级网站,尤其是招生就业、财务管理等热点问题,二级网站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深入了解学院的各类信息。

随着新媒体应用的不断广泛深入,学院宣传部、招生就业指导处及部分二级学院等单位部门分别开通了微博、微信,党委组织部、院人事处分别开通了中层干部QQ群和教工QQ群,学院增设了多处电子显示屏及宣传橱窗,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的渠道。

(二)充分发挥会议、宣传栏等载体形式的作用

学院每年初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们听取学院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对学院的建设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校工会的组织下,对代表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学院通过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及座谈会、调研会等各类会议,对学院的重大决策集思广益,实行民主决策。学院重要政策、制度出台前,均在全校各层面召开座谈会、调研会,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实行决策过程公开。

充分利用宣传栏等载体及时公开信息。学院坚持校情通报制度、学院月度重点工作信息发布制度、学院月度重点工作及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制度、学院领导周活动安排通报等制度。学院还综合利用校园广播、院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开信息。

(三)充分发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带动作用

一年来,学院以公开清单为底线,根据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推进情况,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细化公开事项,逐步加大招生就业、财务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以抓好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重要部门信息公开为突破口,带动全院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6-2017学年,我院主动公开信息近7000余条,其中,校园网通过“学院要闻”和“综合报道”的形式发布信息1342条,访问量达98492次;通过校园广播播报新闻3200条;院报发刊18期;通过学院官方微信发布信息305条,阅读量266900余次;通过学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678条,阅读量4913610余次。

一学年来,召开全校教代会1次,发布校情通报汇编资料2期,印发党委文件54份、纪要29份,向上级请示4个,印发院发文61份、院请文46份、纪要16份,召开院长办公会43次,共计124个议题。发布月度重点工作8次,共计135项重点工作;发布月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信息8次。召开各类座谈会、报告会16次。通过会议渠道及文件资料面向全校及时主动发布学院发展规划、定编定岗方案、绩效工资改革、职称评聘、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招生就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公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数据等。

3.学院公共资源信息。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公开学院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信息与图书藏量。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学校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就业指导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新教师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工作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5.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招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学院招生计划5934人,录取5828人,报到5555人,报到率为95.32%。其中,湖北省内实际录取4998人,报到4789人,报到率为95.82%;湖北省外录取830人,报到766人,报到率为92.29%。

(一)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及录取规则

学院招生计划根据湖北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全国招生来源系统中进行分解安排,并通过各省市招生办核准,并对社会公布。

招生录取规则依据招录省份各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在当地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招生信息公开形式及内容

学院2017年招生相关信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动态等。

学院开通招生咨询电话:027-84803666、84803777、84803935、15387100666,咨询QQ:800019781接受社会咨询。并对考生及家长的意见给予及时反馈。

(三)组织录取新生复查工作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学院于2017年9月下旬组织对2017年入学新生开展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组织新生填写《2017年新生资格审查表》,与网上录取信息进行比对(参军入伍保留学籍学生,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未发现冒名顶替嫌疑等异常情况。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财务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和机制建设情况

根据教育部及学院信息公开有关精神,学院财务处制定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财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武船院财字【2016】7号)文件,进一步规范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财务处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做到财务信息公开合规性及合理性,即在合规前提下视师生和社会公众的阅读能力和需求,适度合理增加部分信息的公开,确保财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以及信息发布的时效性。2016/2017学年度,财务处按照学院有关部署要求,以校园网、财务处网站、教代会、公示栏等为载体,对财务处的各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财务处已对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学院财务状况、学院预决算情况、收费情况等公开事项作为常态化公开事项进行公开。

具体公开情况如下:

1.财务管理制度公开。省级以上及学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其它有关财务文件,通过财务处网站和编印制度手册等形式公布,充分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学院财务收支行为,推动学院依法理财。

2.预算执行公开。财务处网站建立了《财务综合查询系统》,设立了教职工收入(工资)查询系统,部门、项目经费查询系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公开,数据每天更新一次,便于相关部门、人员对经费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查询。通过权限设置,各责任预算单位的班子成员可查询本单位各种财务收支明细情况。

学院全年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年度教代会报告制度。通过信息公开,民主监督,提高了预算工作透明度,加强了预算执行的控制和经费使用监督。

3.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学院 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2016年财务决算在批复后20日内,通过学院财务处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学院“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随同学院预决算一并公开。同时,通过教代会财务报告、财务处网站等途径,对2016年财务决算情况和2017财务预算方案做了进一步公开,充分保障了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收费公开。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大力实施阳光收费。一是学院各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所有事业性收费实行备案制,并通过校园网、财务处网站等进行公示,特别是对于新生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依据等在当年的招生简章及新生交费须知中予以了详细说明,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以保证社会、家长和学生有充分的知情权。二是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制作收费公示牌,分别设置于财务处门口、新生报到现场,并通过校园网对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收费投诉电话等内容予以明确公示。三是将学院代办性和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标准、内容和依据在相应的部门或服务场所进行了公示,以增加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通过大力实施阳光收费工程,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保护了广大学生及学院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2017学年度学校未收到师生及公众提出的需受理或答复的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减免情况。

六、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等情况

我院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

一学年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受到投诉、举报、复议及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各基层单位(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还不平衡,规范程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主动性还需加强;有的单位(部门)还存在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查询不太方便的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自身建设等还需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和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针对存在的不足加以改进和提高,稳步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对学院信息公开专题网站进一步完善其功能,尤其是其在查询检索功能方面进一步完善。二是在学院二级单位网站中逐步推广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信息,积极推动新媒体建设,为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提供更加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

(二)进一步营造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强化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师生员工关心、支持、参与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学院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不定期按照信息公开清单,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公开内容

网址

(1)学院简介、办学规模、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2)学校机构设置


(3)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


(4)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


(5)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7)招生章程


(8)单独招生招生简章


(9)招生计划


(10)委培直招士官招生计划


(11)专本连读联合培养招生计划


(12)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


(13)单独招生录取查询


(14)普通高考录取查询


(15)录取情况


(16)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7)技能高考考试情况反馈渠道


(18)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19)仪器设备招投标


(20)办公用品供应商招标


(21)网站群建设招标


(22)图书采购招标


(23)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4)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5)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26)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27)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28)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


(29)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30)教师数量及结构


(31)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32)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33)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34)毕业生生源信息


(35)毕业生去向


(36)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37)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


(38)学籍管理办法


(39)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40)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41)学生申诉办法


(42)学风建设


(43)学术规范制度


(44)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45)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46)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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