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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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内容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有关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有关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以培养适应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根本任务,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

(二)根据发展需要及办学实际,依法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三)以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以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根据社会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四)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自主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五)积极推动科学研究与技术进步,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强化高水平科研和应用转化基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六)发挥办学优势,主动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七)积极弘扬民族精神,培养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传承学院“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而奋斗”的大学精神,传播学院军工特色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承创新和建设。

(八)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水平和能力,全面提高学院办学质量。

二、机构设置

学院内设机构分为党政群团机构、教学机构和教辅机构三类,其中,党政群团机构19 个,教学机构12 个,教辅机构 4 个,合计为 35 个。

党政群团机构:党政办公室(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法治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团委、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财务处(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校企合作交流处(中德职业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审理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工会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质量管理处(教学督导室、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办公室)、审计处、科研处(职业教育研究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校友工作办公室)。

教学机构:机械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计算机信息技术学院、商务贸易学院、军士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工业中心。

教辅机构:图书馆(档案馆)、信息技术中心、职业培训中心(现代学徒制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后勤保障处(卫生所)。

第二部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公开表见附件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表(1-9表)》

第三部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有关情况说明

按决算编制原则,学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决算管理。学院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学院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学院2021年度总收入33747.3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3977.33万元,下降10.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2021年度取得的政府债券减少,二是2021年度求职创业补贴较上年度减少较多,三因决算口径变化,2021年其他收入中不含债务预算收入。学院2021年度总支出为36114.4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610.24万元,下降4.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债券及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有所减少,相应的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学院2021年度决算收入总额33747.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50.01万元,占收入总额68.3%;事业收入9809.77万元,占收入总额29.1%;其他收入887.54万元,占收入总额2.6%。

学院2021年度决算收入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3977.33万元,下降1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65.64万元,事业收入增加463.19万元,其他收入减少3274.8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取得的政府债券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求职创业补贴较上年度减少较多;二是因决算口径变化,2021年其他收入中不含债务预算收入。

三、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学院2021年度决算支出总额3611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09.32万元,占支出总额68.4%;项目支出11409.09万元,占支出总额31.6%。

学院2021年度决算支出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610.24万元,下降4.3%。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债券及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有所减少,相应的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有关情况说明

学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050.0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374万元,增长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债券、质量提升计划和学生资助类项目追加了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学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00.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374万元,增长47.5%。其中:基本支出13591.6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11.37万元,下降0.7%;项目支出9308.37万元,比2021年度预算数增加7485.37万元,增长410.6%。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主要是资产处置收益未实现,相应支出通过事业收入安排保障;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学生资助类、专项债券、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项目追加了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学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91.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1.37万元,下降0.7%。其中:人员经费1333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公用经费252.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1.37万元,下降30.6%。减少的原因的主要原因是学院压减了公用经费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学院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学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额为150.01万元,与2021年度持平,主要是用于归还政府专项债券利息及手续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学院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四部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

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学院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但用事业收入安排了“三公”经费。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2.7万元,下降80.3%;比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减少7.89万元,下降34.02%。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7万元;与2020年度持平。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64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6.9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5台。

(三)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与年初预算数及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四)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0.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06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0.98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4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学院2021年度“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从严控制费用,大力压缩支出,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二是受疫情影响,出国(境)活动无法开展,国内国务接待活动量也有所降低。

相关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2.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学院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学院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66.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98.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5.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79.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65%;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32.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9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学院共有车辆5辆,均为其他用车,其他用车主要用途为一般公务使用。学院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学院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6452.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能够反映项目的完成情况;绩效指标来源真实可信,获取方式科学合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1年度学生资助专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58.70万元,执行数为2758.7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21年度全年发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奖补、学生服兵役学费资助资金、退役士兵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完成率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人员配备不足,二是资助经费投入有限,三是困难生诚信教育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助机构和队伍建设,二是创新资助育人模式,将资助育人渗透到学生的点滴学习生活,三是加强政策宣传。

2.2021年度质量提升计划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93.37万元,全年执行数3693.3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21年度学院实施实训室建设项目22项,有效改善办学条件,新建实训室15项、改扩建实训室4项、购置实训教学设备3项;“双高计划”项目完成了52门在线开放课程的资源建设,开发了3个资源包,完成了18间智慧教室建设等;校园维修改造项目完成了职能航运中心、建筑工程综合实训室维修、图书馆5楼综合档案室等8项重大基建工程,为学院中心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使用各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融合度不足,“向预算管理求效益”尚未达成一致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共识;二是预算绩效体系与信息化资源的整合力度不够;三是项目预算执行滞后,存在实施效益及管理质量压力。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项目前期策划与准备工作力度。在全面调查摸底及有效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科学拟定年度建设项目;二是结合学院发展实际,控制年度项目规模,在时间和空间上合理规划项目实施;三是及时完善预算绩效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问责与激励机制,落实主体责任。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改进管理工作,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为此,学院将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升各部门各学院的绩效管理意识,增强绩效管理自觉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1)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出台《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2)积极落实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工作。

(3)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结合,提高资金配置的效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1)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2022年度编制预算和安排财政资金的依据。

(2)建立健全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针对不同的评价对象和不同的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中相应进行应用,不断完善财政资金保留、整合、调整和退出机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补助):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二)教育: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政府教育事业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所属预算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医疗卫生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一)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二)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三)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四)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七)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不在此科目反映。

(八)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九)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十)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十一)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十二)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十三)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十五)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六)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十七)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十八)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十九)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二十)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十一)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饰,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二十三)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二十四)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二十五)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二十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二十七)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二十八)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二十九)离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三十)退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三十一)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人犯的伙食费、药费等。

(三十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费、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三十三)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三十四)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附件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9

附件2: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学生资助项目自评结果及自评表

附件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自评结果及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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