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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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做好2018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规定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要求,现将2018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或综合能力);

(三)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内容及方法

(一)专职辅导员岗位2和教师岗位

面试包括试讲、综合素质考察两部分。

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环节打分表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60%和40%。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试讲的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应聘岗位确定,由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组从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基本素养、综合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

综合素质考察包括自述及问答两部分,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本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对教育事业的认识态度以及对学院的了解程度进行综合考察。

(二)实训教师岗位

面试采取试讲、实践操作考察方式。

试讲和实践操作考察环节打分表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工作)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试讲的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应聘岗位确定,由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组从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基本素养、综合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

实践操作考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操作和设备故障排查等方面的能力。

注:考生在面试各环节中,包括但不限于PPT、板书、自述、问答等,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有可能影响公平的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根据招聘岗位和入围考生情况,共设4个小组同时进行面试。其中A组:教师岗位第一组;B组:教师岗位第二组;C组:专职辅导员岗位2;D组:实训教师岗位,其中D组另设4个实践操作考察考场,对实训教师岗位的考生进行实践操作考察。

(一)面试考官的组成

A组、B组和C组的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面试小组考官人数均为7人,D组的试讲和实践操作考察面试小组考官人数均为5人,由学院根据招聘岗位需要从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产生。

(二) 监督员、记分员的组成

每个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兼核分员),1名记分员(兼记时员)。监督员(兼核分员)、记分员(兼记时员)由学院在纪检监察人员、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中选派。

(三) 确定面试考生

在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结合报名情况,按照招聘岗位的任职要求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拟定面试人员范围。面试考生确定后,由学院人事处资格条件审核小组至少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学院人事处负责通知合格考生参加面试,并做好有关通知记录。同时,至少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发布本公告。

四、面试时间、地点

(一) 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7月14日8:30开始面试。面试在一个工作日内结束。

(二) 面试地点: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实训大楼(8号教学楼)以及相关专业实训室场地。

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均须于规定时间到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实训大楼(8号教学楼)805室候考:

上午场:7月14日上午7:30前进入候考室

下午场:7月14日下午1:00前进入候考室

可在百度地图中搜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实训大楼”。

五、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必须按上条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侯考室。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由监督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六、面试程序

(一)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二)考生开始试讲,同时计时员开始计时,试讲完成后进行综合素质考察。实训教师岗位的考生试讲完成后进行实践操作考察。

(三)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四)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操计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亮分采用“隔位报分法”,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五)总成绩计算

实训教师岗位的试讲占总成绩的40%,实践操作考察占总成绩的60%;其他岗位的试讲占总成绩的60%,综合素质考察占总成绩的40%。

七、合格分数线的规定

百分制的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即面试分数须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的考生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九、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到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心理测试在学院心理健康中心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体检和心理测试、综合复审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学院将书面报告省人社厅,经批准后按成绩依次递补,也可根据应聘者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十、公示、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经学院审定后,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学院校园网人力资源网站上(http://rl.wspc.edu.cn:8011/)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学院将公开招聘情况和结果函报省人社厅审批。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8011/)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8011/)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者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学院人事处:027-84803730

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27-84804769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不举办任何培训,不指定考试资料用书,请考生不要轻信不法培训机构和个人发布的虚假诈骗信息。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4日

 

附件:

1. 2018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主要内容及工作安排

2.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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