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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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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部门):

2014年是学院全面实施“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学院事业发展的攻关之年。一年来,学院党委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职教会议精神,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积极推进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了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和深化改革,学院呈现出稳步、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努力营造和谐育人的校园环境,根据武船院党发[2013]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4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

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院属各单位(部门)。各参评单位(部门)依照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申报并附事迹材料。先进集体按院属单位(部门)总数的10%的比例评选。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

(一)最佳教师、最佳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最佳教师、最佳教育工作者应为群众公认的优秀教职工,是为全院教职工树立的先进典型及学习的榜样。最佳教师、最佳教育工作者的评选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按照教职工总数1%的比例推荐。推荐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人选一般不得超过一人,并附翔实事迹材料参评。

(二)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评选办法按学院评先文件执行。评选名额比例,师德先进个人按在职专任教师总数5%的比例评选;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分别按在职专任教师总数、辅导员总数10%的比例评选;优秀班主任按在岗班主任总数6%的比例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按在职非专任教师人员(中层及以上干部除外)总数5%的比例评选。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时,按推荐名额比例不足1人的,由评先办公室实行相对集中的办法分配名额。优秀辅导员的推荐材料报学工部(处),由学工部(处)负责集中推荐。

(三)最受学生喜爱的教师、班主任的评选

最受学生喜爱的教师、班主任的评选,按院评先办公室《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最受学生喜爱的教师评选办法(试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最受学生喜爱的班主任评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今年评选将采用网上投票形式进行。

三、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所有评先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申报,并附事迹材料参评。中层干部的评先由党委确定。学院评先办公室负责评先工作的审核和有关公示,院党委批准。以上各类先进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严格按照武船院党发[2013]7号文件执行。

(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学院评先表彰文件,认真掌握标准,按时做好评先组织及推荐工作。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先推荐材料于2015年5月21日前报学院评先办公室。

中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

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2015.5.12)

师德先

进个人

10(人)

优秀

教师22(人)

优秀

班主任17(人)

优秀教育

工作者20(人)

优秀

辅导员

3(人)

最受学生喜爱的

班主任

提名20(人)

机械学院

1

3

3/50

1

3

动力学院

2

4

4/66

1

4

船海学院

1

3

3/58

4

电气学院

2

4

3/53

1

4

经管学院

2

4

4/66

5

公共课部

2

4

1

机关一支部

3

机关二支部

4

工业中心

5

后勤集团

3

船海学院

经管学院 继教学院

离退办

1

学工处

3

注:最佳教师、最佳教育工作者在全校范围内推选,名额不在此表中。

会议通知

明天(6月25日)下午4点整,在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教代会代表小组长会议。

参会人员:陈少艾 徐志成 李舒燕 於建伟 陈 彬 韩 华 黄邦彦 包汉昌 陈 欣 谈留芳 喻志刚 黄 曦 吴汉生 易克耀

请各位按时到会。

院工会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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