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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庆“五一”教职工合唱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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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会:

为了庆祝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充分展示我院教职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全院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参与工会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建设,经院工会研究决定于2013年4月下旬举办武汉船院庆“五一”教职工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分会应组成30人以上的教职工组队参加。

二、歌曲内容

歌曲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富有活力。表演形式不限,时长约5分钟左右。

三、演出服装

要求服装统一、整洁。

四、比赛结果

院工会将组成评委会,按一定的规则、标准现埸评出:

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由院领导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五、比赛演出时间

六、2013年4月下旬。具体比赛演出时间、地点见《节目单》

七、要求

各分会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以保证教学、生产、机关后勤工作的正常秩序。

各分会于2013年4月18日(周四)前将演出曲目报院工会。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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