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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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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2017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分工会:

2017年以来,院工会在院党委和省教育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顾全大局,服务教职工,团结广大会员,认真履行工会职能,积极推进工会各项工作及和谐校园建设,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和活动。为总结成绩,激励会员,院工会决定在庆祝2018“五一”国际劳动节之际,开展推荐“工会积极分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政治思想好、育人素质高;

2. 主人翁意识强,敬业爱岗,无私奉献

3. 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4. 积极参加工会工作和活动。

二、推荐比例

推荐比例为本分会会员总数的5%。

三、推荐要求

各分会要按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工会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推荐名单和事迹材料在征求本单位行政领导和党总支(支部)书记意见后,报工会办公室,由院工会委员会批准。

四、上报时间

各分会于20184月13日前分别将工会积极分子推荐纸质表(A4两份并加盖公章)电子表(一份)报送院工会办公室。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请在主席QQ群中下载。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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