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7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分工会:
2017年以来,院工会在院党委和省教育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顾全大局,服务教职工,团结广大会员,认真履行工会职能,积极推进工会各项工作及和谐校园建设,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和活动。为总结成绩,激励会员,院工会决定在庆祝2018年“五一”国际劳动节之际,开展推荐“工会积极分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政治思想好、育人素质高;
2. 主人翁意识强,敬业爱岗,无私奉献;
3. 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4. 积极参加工会工作和活动。
二、推荐比例
推荐比例为本分会会员总数的5%。
三、推荐要求
各分会要按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工会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推荐名单和事迹材料在征求本单位行政领导和党总支(支部)书记意见后,报工会办公室,由院工会委员会批准。
四、上报时间
各分会于2018年4月13日前分别将工会积极分子推荐纸质表(A4两份并加盖公章)及电子表(一份)报送院工会办公室。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请在主席QQ群中下载。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一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