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寒假放假通知
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院教学进程和工作安排,经学院研究,2021年寒假放假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1.学生2021年1月9日开始放寒假(结束期末考试、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即开始放寒假)。
2.学生开学时间:2021年2月26日(星期五、农历正月十五)、27日报到注册,3月1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十八)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及上班时间
1.教职工放寒假时间:2021年1月16日(星期六、农历腊月初四)至2月24日(星期三、农历正月十三)。1月9日、10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
2.教职工上班时间: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农历正月十四)正式上班,2月27日(星期六)不休息正常上班,2月28日(星期日)正常休息。3月1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十八)正式上课。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部门)在寒假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广大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2.各单位(部门)放假前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冻等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放假前召开教职工大会,各班级要召开主题班会,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提醒和责任告知。全校师生要注意出行安全,确保寒假平安。班主任(辅导员)务必保持与学生的联系畅通。
3.放假期间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进入校园,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校外人员、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严格审批手续。
4.各单位(部门)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学院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5.全体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要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新风。
6.寒假期间需要安排值班的单位(部门)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并严格值班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7.中层及以上干部离开武汉市要向分管院领导和党委组织部报告,务必保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相关部门值班表2021年1月15日前报院长办公室备案。
学院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