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严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6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部门):

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省纪委监委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清廉船院”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主体责任

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部门)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统筹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以上率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抓紧抓实节点纠治“四风”工作,以“节点”为“考点”,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严肃认真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领导干部“廉”而有为,助力“清廉船院”建设。

二、严防“节日腐败”,弘扬新风正气

学院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家教家风,自觉抵制“四风”,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做到不违规收送土特产、礼品礼金、红包、购物卡、月饼卡、螃蟹卡等;不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高档宴请;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厉行节约,严禁奢侈浪费。绷紧节日廉洁自律弦,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坚持纠治并举,推进正风肃纪

各基层兼职纪检干部要把握节点,紧扣公款公权、紧盯隐形变异和风腐一体现象,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密切与院纪委协作配合,紧盯高价月饼、蟹卡蟹券等背后的“四风”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置。对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利用快递或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点关注、露头就打,严肃查处。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纠治并举、破立并进,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学院纪委将切实担起监督责任,紧盯各类“节日腐败”问题,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影响学院安全稳定问题,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同“清廉船院”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自觉反对违规吃喝、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办,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好学院良好的政治生态。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近期印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案为鉴,切实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监督举报电话:027-84803850、027-84804769

监督举报邮箱:jw@mail.wspc.edu.cn

中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