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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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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属各部门,各党总支、各基层分会:

根据武船院党发〔2019〕32号文件精神,现将关于选举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代表产生的办法及条件

1、大会代表按照相关的民主程序从教职工中直接选举产生。选举产生的代表,既是教代会代表,又是工会会员代表,具有双重性。

2、大会正式代表的总数140人。

3、代表的比例分配,既要体现以教师为主,同时又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因此,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

4、正式代表中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女教职工及少数民族教职工要占适当比例。在年龄结构上注意老、中、青教职工比例协调。

5、院领导、院工会负责人名额单独下达给有关选举单位。

6、为便于工作,大会设列席代表若干,邀请未当选正式代表的有关单位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列席大会。

7、邀请部分专家学者、离退休老同志作为特邀代表参加大会。

8、正式代表的条件:

1)依法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的我院在岗教职工,且为工会会员。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3)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具有全局观念,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如实反映和代表教职工群众的意愿。

4)热心学院教代会、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学院教代会、工会活动。

9、由各基层分会组织代表选举。候选人初步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报代表资格审查组同意后,召开选举单位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其中差额不少于10%)。选举时须有本单位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出席会议。代表候选人须获得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选票方能当选为代表。

10、代表选出后,各选举单位将选举结果写成书面报告及代表填写登记表,交大会筹备组审查资格。

11、代表团划分

为了便于组织大会期间的工作和活动,本着人数适宜、组建9个左右代表团。每个代表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1名。

二、学院工会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1、工会委员会。第五届工会委员会由校工会负责人、基层工会代表、教职工代表等11人组成。委员候选人在全校范围民主推荐,共推荐13人(其中差额2人),提请大会差额选举。工会委员会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1人,由学院党委建议提名,提交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全委会进行等额选举产生,报请省教育工会批准。

2.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委员候选人侧重从具备一定的财务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代表中产生。委员候选人在全校范围民主推荐,共推荐5人,提请大会等额选举。   

三、工作要求

1、候选人初步名单,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院工会黄菱处,经院工会反馈意见后即可组织选举。

2.各选举单位选举代表工作务必于2019年12月25日16:00之前完成。选举后,提交代表选举报告和代表汇总表(可打印签字盖章后提交PDF扫描件),教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对代表资格审核无异议后,代表再按要求认真填写代表登记表。选举报告、代表登记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9年12月27日16:00前报院工会。

3、推荐为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于2019年12月31日16:00前提交汇总表,教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对其资格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个人简历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4、各单位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确保选举工作规范有序,在广大教职工中形成正面影响,切实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

 

附件:

1、 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分配名额表

2、 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 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4、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汇总表

5、 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票(样本)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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