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一般行政职务的评定实施办法
(2018年修订)
为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一般行政职务评定管理,促进学院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以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为标准,以申报人员品德、能力和业绩为依据,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客观评定。
2. 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评聘结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维护申报人员的合法权益。
3.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结合岗位考核,把握标准,保证质量。
二、评定范围
1. 在学院定编定岗职数范围内,除各级党政领导职务外,所聘用的各类在职在岗管理人员,可参加一般行政职务的评定。
2. 在学院的一般行政职务设置中,主要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等不同级别。
三、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学院规章制度从事工作,努力为师生员工服务,已经聘为管理岗位相应职级的工作人员;
2. 维护学院的安定、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领导,在近两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者;
3. 通过计算机操作员的国家职业标准初级水平考试或具有其他计算机操作技能证书或计算机操作测试合格,对于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以上者不作为必备条件。
四、业务条件
1.办事员
熟悉本岗位和部门职责,遵守工作规程及业务流程,能够完成本岗位事务性工作,具备电脑文字录入、通用文档处理基本能力,完成日常数据统计及报表编制,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具体工作。
2.科员
熟悉相关岗位和部门职责,掌握工作规程及业务流程,能够独立处理本岗位各项工作,使用电脑完成数据统计,编制综合性报表,起草一般性文件和工作报告,负责部门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副主任科员
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制度,把握工作规程及业务流程,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使用电脑完成综合统计分析,能够草拟一般文件和工作报告,独挡一面开展工作,起到业务骨干作用。能够收集整理文件和查询政策内容,并开展相关咨询工作。
4.主任科员
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具有制定计划方案、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能力,能够运用电脑辅助日常管理,负责起草文件、研究报告和总结材料,能够协助领导、指导他人或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五、任职资格
1.中专(中技、高中毕业生)
聘用于管理岗位,取得办事员职务后满4年,可申报科员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生
聘用于管理岗位,在管理岗位上工作满1年,可申报科员职务;在科员职务工作满3年,可申报副主任科员职务。
3. 大学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
聘用于管理岗位,本科毕业从事管理工作满1年,或硕士研究生见习期满,可申报副主任科员职务;本科毕业生取得副主任科员职务后,从事管理工作满4年,或硕士研究生从事管理工作满2年,可申报主任科员职务。
六、对于符合本办法基本原则和评定范围,达到基本条件和业务条件要求,符合下列对应条件的可申报相应职务。
1.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晋升科员职务:
(1)男年满50周岁(或校龄满25年)者,女年满45周岁(或校龄满20年)者;
(2)聘用于管理岗位,取得办事员职务后满3年者;
(3)任办事员期间其年度考核全部为合格(称职)以上者。
2.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
(1)男年满50周岁(或校龄满25年)者,女年满45周岁(或校龄满20年)者;
(2)取得科员职务后,在管理岗位上工作满3年者;
(3)任科员期间其年度考核全部为合格(称职)以上,工作积极,且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者。
3.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晋升主任科员职务:
(1)男年满55周岁(或校龄满30年)者,女年满50周岁(或校龄满25年)者;
(2)取得副主任科员职务后,在管理岗位上工作满3年者;
(3)任副主任科员期间其年度考核全部为合格(称职)以上,工作积极,且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者。
七、申报评审、审定聘用及有关说明
1. 原则上一般行政职务应逐级晋升。一般在每年10月份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开展一般行政职务评定的相关申报工作。
2. 向所在部门申报一般行政职务等级,由本人填写《武汉船院一般行政职务申报评审表》,提交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及申报证明材料,并进行公示。
3. 由各部门聘用工作小组,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申报人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4. 由各部门聘用工作小组推荐,报学院人事处审核,经学院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通过,由院长办公会审定。
5. 对一般行政职务申报材料、评定结果公示反映出的各种问题,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前提下进行处理。
6. 将一般行政职务纳入学院定编定岗的全员聘用范畴,按照评聘结合原则,在各部门定编定岗的职数内聘用。
7.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在全员聘用中转聘到管理岗位,按照条件可转评为相应的一般行政职务,转评与正常申报评定同步完成。
8. 申报人员的任职时间、工作经历、年龄、校龄的计算截止至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
9. 对于需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的申报人员均需进行汉字输入 测试,其中对申报科员及以上一般行政职务的还需加试excel表格 制作,测试成绩仅在申报当年有效。
八、延期评审
在近一年内,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人员,延期参加评定。
1. 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决定和指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 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产生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受到追责问责处理者;
3. 因病、因事连续请假一个月者,或因病、因事累计请假超过一个月者,有一天以上旷工者;
4. 脱产进修尚未毕业者;
5. 拒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者。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武船院发[2017]38号文件同时废止。
十、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一般行政职务申报评审表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2月7日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一般行政职务申报评审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学历 |
|
毕业 时间 |
|
现任职务聘用时间 |
|
拟申报 一般行政职 务 |
|
现任职务年度考核 |
20 年 |
20 年 |
20 年 |
20 年 |
20 年 |
20 年 |
|
|
|
|
|
|
现任职务从 事管理工作 情况 |
起止时间 |
岗位及主要工作内容 |
|
|
个人申报意见 |
签名:年月日 |
部门聘用工 作小组 意见 |
年月日 |
学院聘用工作领导 小组意见 |
年月日 |
学院审批意见 |
年月日 |
附:(1)个人工作总结报告;(2)申报证明材料(A4纸张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