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晚归、宿舍熄灯后外出登记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晚归、宿舍熄灯后外出登记管理,强化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人人、时时、处处”育人氛围,营造良好的学生宿舍管理文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此办法适用于大学生晚归,或宿舍熄灯后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宿舍时的登记管理服务。
二、每日23:00至次日05:30返回宿舍的学生,须用今日校园扫描“准入码”向宿管员出示扫码成功界面,同时在纸质登记本上登记个人信息及晚归原因,方可进入宿舍。
三、每日23:00至次日05:30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宿舍的学生,须向宿管员出示线上请假单,核实无误后(因紧急情况无法当场提供的,需在48小时内向宿管员出示),使用今日校园扫描“准出码”、向宿管员出示扫码成功界面,同时在纸质登记本上登记个人信息及外出原因(宿管员需登记是否已核验线上请假单及核验时间)。
四、学生晚归或熄灯后离开宿舍的,应主动、及时将时间、行程告知班主任老师,未及时告知的,班主任老师可视情况计入学生《思想品行》成绩。
五、学生无论是否因正常原因晚归或熄灯后离开宿舍的,班主任老师均应在一周内予以核实、教育谈话并在今日校园谈心谈话日志中予以记录。
六、宿管员、班主任老师执行学生晚归、宿舍熄灯后外出登记管理办法情况分别纳入各自考核管理。